|
关于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等级赛参赛资格和录取名次的实施细则
一、参赛资格: 1、一级运动员组:参赛人员为持有一级运动员证书或棋协大师证书者; 2、二级运动员组:参赛人员为持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候补棋协大师(地方棋协大师)证书者;
3、三级运动员组:参赛人员为持有三级运动员证书或棋协一级棋士证书者; 4、定级组:所有二级棋士以下的参赛人员; 5、严禁跨组参赛,一经查实,取消比赛成绩。 二、录取名次: 1、 棋协大师在一级运动员组按成绩的30%比例录取名次,可申报一级运动员证书,晋升国家大师的办法不变,此条款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公布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相关条例执行。 2、 二级运动员组按30%比例录取的名次,可以申请办理一级运动员证书和棋协大师证书。 3、 三级运动员组按30%比例录取的名次,可以申请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书和候补棋协大师证书。 4、 定级组按以下表格内所列办法晋升:
5、
计算方法:各级运动员组录取名次=参赛人数×0.3。(小数四舍五入)
新闻共 32839 字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