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第二届中学生(初中)综合运动会
棋类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
成都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、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、蓓蕾棋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。
三、协办单位:
双流县教育局 双流县体育局。
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
2009年4月27至28日,在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
五、参赛单位:
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温江区、龙泉驿区、新都区、新津县、金堂县、崇州市、双流县、大邑县、蒲江县、邛崃县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郫县、青白江区、市直属中学。
六、竞赛项目:
围棋、中国象棋、国际象棋、国际跳棋。
七、运动员资格:
1、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、适合该项运动者,并由各参赛单位统一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。
2、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区(市)县、具有成都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生。
3、省、市优秀运动队、运动学校、成都体院竞技体校的学生均不得参赛。
4、各参赛单位必须对所报运动员资格严格审查,若在赛中或赛后发现有违反竞赛规程者,按《成都市初中生综合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》和相关规定处理。
八、参赛办法:
1、比赛分初中男子组和初中女子组。
2、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。
3、每单位每项棋可报领队一人,教练一人。
4、每项男子团体每队均由三名运动员组队参赛,每项女子团体每队均由二名运动员组队参赛。
5、国际跳棋只录取个人名次。
九、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规则,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,不足8人(队)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。
2、比赛采用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的办法。
十、报名和报到:
1、请各单位按《成都市初中生综合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》的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。逾期一律不得补报,一经报名不得更改。
2、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:报名表(必须为计算机打印件、加盖公章)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竞赛证(必须贴照片)。运动员凭竞赛证参赛。
3、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:联系电话:86627452
联系人:任建成。
4、报到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:
1、每项棋团体、个人均录取前八名,并给予奖励。如报名人数不足,录取名次相应递减一名。
2、比赛实际得分计入团体总分
团体:第一名:13分 第二名:11分
第三名:10 余类推
个人:第一名:13分 第二名:11分
第三名:10 余类推
十二、裁判员的选派
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
十三、仲裁委员
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经费:
1、各参赛运动队差旅费、食宿费自理。
2、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。
十五、本规程解释、修改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