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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二十六届“幼芽杯”棋类比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 成都市蓓蕾棋类运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三、竞赛项目:围 棋、象 棋、国际象棋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围 棋:(高中、初中、小学、九岁、幼儿组、)组
5月17日、18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 。
国际象棋:(小学组、九岁组、幼儿组)
5月24日、25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。
象 棋:(高中、初中、小学、九岁、幼儿组)、国际象棋:(初、高中)组
5月31日、6月1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
在成都棋院棋牌俱乐部二楼赛厅(成都市兴隆街33号)
五、参赛单位:
由各区、县体育局(文体局、教体局)教育局组织,以学校名义组队。锦江、青羊、成华、高新、武侯、金牛六区各项限报8个队;其余区、市、县各项限报5队。
另:愿参加个人赛者,均可自愿报名参赛。
六、参加办法:
a)、初 中 组:(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高 中 组: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小 学 组:(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九 岁 组: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幼 儿 组:(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b)、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,教练一人。
c)、每项棋男运动员二名,女运动员一名组成团体(女可替男,男不可替女)。
七、竞赛办法:
a) 、团体赛名次与个人赛名次一次比赛确定。
b) 、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棋类规则,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,不足人数,
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。
八、运动员资格:
a)、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本校学生(不包括寄读生)凡更改学校,如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;
b)、不得跨校组队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a)、每项棋团体个人名次均取前八名。
b)、若组别超过50人(含50人)个人名次取前十二名。
c)、凡仅有或不足八队(人)时,依次递减一名录取。
d)、幼儿组只录取个人名次
十、报 名:
A、请从5月5日起到成都市兴隆街33号(成都棋院竞赛科办公室和成都棋校办公室)报名,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,否则报名无效。
B、报名后如虚报年龄,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
C、5月15日(星期四)下午4点在成都棋院二楼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。请准时参加,不再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经 费:
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所需经费一切自理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
联系地址:成都棋院 成都市兴隆街33号
联系人:任建成、赵晓梅 电话、传真:86627452、86758382
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
二00八年五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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