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二十五届“幼芽杯”棋类比赛规程

www.cdqy.cn   2007-4-16    成都棋院

一、主办单位:成都市体育局    成都市教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  成都市蓓蕾棋类运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三、竞赛项目:围 棋、象 棋、国际象棋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围棋(小学、九岁、幼儿组)比赛时间:
5月12日、13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 。
象棋(小学、九岁、幼儿组)和围棋、象棋、国际象棋(初、高中)组比赛时间:
5月19日、20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 。
国际象棋(小学组、九岁组、幼儿组)
5月26日、27日上午9:00、下午1:00。
在成都棋院棋牌俱乐部二楼赛厅(成都市兴隆街33号)
五、参赛单位:
    由各区、县体育局(文体局、教体局)教育局组织,以学校名义组队。锦江、青羊、成华、高新、武侯、金牛六区各项限报8个队;其余区、市、县各项限报5队。
另:愿参加个人赛者,均可自愿报名参赛。
六、参加办法:
a)、初  中  组: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      
高  中  组: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小  学  组: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      
九  岁  组:(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幼  儿  组:(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b)、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,教练一人。
c)、每项棋男运动员二名,女运动员一名组成团体(女可替男,男不可替女)。
七、竞赛办法:
a)、团体赛名次与个人赛名次一次比赛确定。
b)、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棋类规则,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,不足人数,
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。
八、运动员资格:
   a)、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本校学生(不包括寄读生)凡更改学校,如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;
   b)、不得跨校组队。
九、取名次与奖励:
a)、每项棋团体个人名次均取前八名。
b)、若组别超过50人(含50人)个人名次取前十二名。
c)、凡仅有或不足八队(人)时,依次递减一名录取。
d)、幼儿组只录取个人名次
十、报  名:
A、请从4月15日起到5月7日止到成都市兴隆街33号(成都棋院竞赛科办公室(4楼)和成都棋校办公室(3楼))报名,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,否则报名无效。
B、报名后如虚报年龄,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
C、5月10日下午4点在成都棋院二楼召开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。请准时参加,不再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经  费:
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所需经费一切自理。报名时需交报名费,团体每项棋100元,个人赛50元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
联系地址:成都棋院    成都市兴隆街33号
联系人:任建成、赵晓梅     电话、传真:86627452、86758382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成都市体育局  成都市教育局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0七年四月